不能用助学金为生活“贴金”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中山大学一领助学金的特困学生用苹果四件套,而且还买了价值1517元的演唱会门票。该帖发出后,引发热议。11月15日,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经核查,涉事学生赵某某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但其存在生活不节俭、过度消费的行为,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其助学金发放。
一边是价值上万元的高端产品,一边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身份认定,对比强烈,十分刺眼。动辄上万元的高端消费品,别说是领着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就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也未必消费得起。助学金被用作“助玩金”,绝非国家助学政策和爱心捐助的本意。
不是说贫困生领了助学金就没了消费自由,但助学金发放本身有托底的意味,若贫困生有能力高消费,那么该生是否还需要领取助学金,的确值得商榷。同时,有能力消费奢侈品的人领着助学金,对真正贫困的同学而言并不公平。只有将助学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才能回归“助学”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