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熊孩子 不能一“扔”了之
近日,宁波一名9岁女孩在机场行李转盘处贪玩,父母为了让其长记性,将她“丢”在机场;嘉兴一名13岁男孩因贪玩和母亲发生冲突,父亲竟将孩子带到高速公路口,让孩子独自下车,然后开车离开了。
熊孩子贪玩不服管是很多父母头疼的问题。家长带着孩子出行,计划好了时间、地点,但有的孩子就是东看看西瞧瞧,压根儿不往前走;有的孩子不好好学习,与家长起争执,甚至有冒犯家长的行为。这时候,家长着急上火在所难免,适当给一点小惩戒,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立规矩不代表手段方式就可以简单粗暴。
把孩子单独扔在公共场所,不仅可能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还有很大安全隐患。机场和高速收费站环境复杂,人流量大,大人都容易晕头转向,把未成年的孩子扔在这种地方,孩子慌慌张张找不到路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将孩子扔在公共场合,这两家的家长无非是为了让孩子长记性。殊不知,这是把家庭教育的责任扔给了社会,同时增加了社会救助成本。孩子贪玩是天性,需要的是引导,吓唬未必能长记性,立规矩更应在安全合适的地方。家庭教育的责任父母“扔”不掉,更不能“扔”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