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内蒙古共有12个盟市79个旗县(市、区)遭受不同程度洪涝、风雹等灾害。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已累计下达3.3亿元救灾资金,为抢险救灾和农牧业生产恢复注入“强心剂”。

7月25日晚,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去太仆寺旗的县道上,被流沙陷住的车辆。
多方联动,凝聚救灾合力
主动对接中央,争取“及时雨”
据了解,7月14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水利厅、应急厅等部门多次向国家相关部委专题汇报受灾情况,通过书面申请、电话请示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支持。7月30日,4800万元中央应急救灾资金顺利到账,仅一天后就完成分配下达,为灾区送去“及时雨”。
紧急动用预备费,兜牢“保障线”
7月27日,自治区财政厅向自治区政府呈报 《关于动用预备费支持抢险救灾的请示》,申请动用预备费1亿元支持救灾。
这笔资金采取切块方式分配至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10个盟市,可统筹用于用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及救灾所需的防汛通讯、监测预警相关设施设备修复,应急救灾等方面。各盟市更是按下"加速键",4天内就将全部资金下达至旗县区,诠释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担当。
地方积极自救,激活“内生力”
面对灾情,各盟市不等不靠,优先统筹本级资金投入救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重点受灾地区的盟市级财政部门,共安排17922万元用于应对洪涝灾害。各受灾旗县也同步行动,筹措资金、调配物资,凝聚起自救互救的强大力量。
多维保障,守护民生底线
除了财政资金的快速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也同步发力,通过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标准,全力做到“应赔尽赔、快处快赔”,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损失。

7月29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陕西9省(区、市)开展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全程指导督促救灾资金规范使用,根据各地受灾情况统筹分配后续资金,用扎实举措守护好一方平安,助力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