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税务局加强林草两费征管工作
近年来,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提高草原生产能力,加强草原建设、植被恢复,乌拉特中旗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与财政局、林草局、人行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联络机制,密切配合、深度沟通,于2023年1月1日完成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并开具了全市第一张草原植被恢复费完税证明。
今年,乌拉特中旗税务局将继续加强与林草局的协调配合,对项目的申报、审批、落地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并第一时间从林草局获取占用草原和森林用地审批情况和资料。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对林草两费的审批核定,线上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的流程。准确把握非税收入缴费新趋势、新动态、新情况,与林草局信息共享、实时协调,以服务缴费人为中心,最大限度地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切实保障缴费人的权益,林草两费实施精细化管理,为保护草原生态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