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
发挥检察职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该院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主动走访辖区内“老字号企业”、非遗传承人,对走访中发现的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积极介入、立案审查,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乌拉特中旗境内分布着三条古长城遗址,总长526公里,有近300座烽火台和80多个障城。围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多次走访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以及旗史志办等单位,了解文物历史沿革、管护责任归属、管护难点等情况,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合力。
强化责任监督,提高办案成效。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以全市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职责,不断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针对不可以移动文物新忽热古城遗址、秦汉长城、呼仁敖包岩画等旗级以上保护文物存在无文物保护标志、未划定保护范围、未建立档案记录、未制定及公布具体保护措施等问题,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使历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科技赋能,提升保护质效。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案件时,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重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检察监督,利用无人机航拍不受地形限制的优势,为现场走访调查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技术保障,准确、高效地获取涉案地面实时信息,切实提高案件调查取证的实效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