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以公益诉讼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对五原县境内的文物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万字会堂、汉代古城墙等多处古文物、古建筑,周围杂草丛生,周边环境凌乱。公益诉讼办案组还发现,有的古建筑周围自来水渗漏严重,长期渗漏将损害建筑物地基,严重影响文物保护工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公益诉讼办案组依法对五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和五原县水利局公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并邀请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五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和五原县水利局代表现场签收,并承诺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此外,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内蒙古河套灌区的保护与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促进有关单位对灌溉工程系统治理,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的良好效果。同时,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积极建立了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长+河长制”重要协作作用,牵头召开灌溉工程保护“圆桌”会议,将个案治理纵深推进,扩大至全域保护,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小切口”撬动了灌溉工程治理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署,以扎实的办案成效体现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效果,为河套平原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五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