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
会议应到代表17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153人,符合法定人数。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包琳代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乌拉特中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对标一流、奋楫争先,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战果,生态环境有了新改观,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人民生活实现新提升,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
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大工程”,全力推动旗域经济总体思路和“三四五”整体布局见行见效,不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乌拉特中旗新篇章。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0%左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和8%左右。
围绕上述目标,2024年,乌拉特中旗将树牢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有解思维、底线思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大力度培育新的发展动能,跑出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中旗速度。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改革开放水平,释放激活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旗活力。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美丽中旗建设,厚植山青水美绿色发展的中旗底色。四是以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彰显守稳筑牢安全防线的中旗决心。五是以更大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塑造具有时代文明品质的中旗形象。六是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书写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中旗答卷。
会上,乌拉特中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海乌兰图雅代表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了本届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提出了旗人大常委会今后五年及2024年工作思路。大会印发了《关于2023年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报告,《关于2023年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闫伟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会上, 旗人民法院院长苗金龙作《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琴作《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闫伟作《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大会表决通过了《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大会提交了主席团提名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会议通过了旗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大会选举吴新刚为乌拉特中旗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刘掌军、关睿文、怀新刚、黄瑞冠、朝鲁孟为乌拉特中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新当选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大会对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投票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经票决:乌拉特中旗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乌拉特中旗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乌拉特中旗“煤改电”项目、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中旗境内)工程项目、乌拉特中旗新能源供电牧户转网电储备项目、乌拉特中旗农村电网提升10千伏及以下储备项目等六个项目为2024年度乌拉特中旗的民生实事项目。
大会表决通过了《乌拉特中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