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四个聚焦”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业务工作“三个全覆盖”,促进公正司法。2023年共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检察办案活动68件次,同比上升58.14%,有效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落地见效,提升检察执法司法公信力。
聚焦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规定落实
组织各业务部门深入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并及时学习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方式及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
研究制定监督活动年度计划,制定任务分解表,强化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统筹安排,及时督促各业务部门对标推进监督活动,进一步提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进一步拓宽监督类型,丰富监督形式。2023年,突破性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司法办案活动,进而实现十种监督方式的全覆盖,累计组织开展监督活动68件次。
聚焦实质性监督,增强监督有效性
聚焦案件本身,邀请人民监督员实质化参与检察办案。注重强化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交流,讨论案件前由承办检察官先行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情况、案件争议点以及相关适用法律规定,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以便人民监督员思考提出关键性问题并发表更有说服力的监督意见。
按照规定流程组织开展监督,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研判、采纳、反馈。深入了解意见建议提出的动因,并对监督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分析研判、跟踪督办,及时对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作出解释说明和反馈,确保监督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做好“事前介绍+事中监督+事后反馈”3个重要环节的工作。2023年,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率达100%,案件办理得到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
聚焦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向纵深推进监督
院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监督,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带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接受群众监督。
办案部门加强对接,积极组织监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让人民监督员更充分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角度组织开展活动,纵深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范围。积极开拓新途径,尝试在多种案件、不同程序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实现办案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例如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检察官出席法庭公开审理的案件、对检察官的出庭活动进行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监督员近距离了解检察机关办案过程。
聚焦宣传工作,提升监督影响力
主动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布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契机,让他们以第三人立场谈感受,向申诉人、当事人作补充、提建议,助力矛盾解决。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中挖掘亮点,总结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2023年以来通过“两微一端”等刊发转发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数十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营造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五原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推进力度,在实现人民监督员检察办案“三个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聚焦检察工作重点难点,让人民监督员更深入参与各项检察办案活动,落实落细“全面接受监督”,有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