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拉特中旗林草局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为全旗林草区划定林长责任区,构建起覆盖每一名林长的治理新格局。
聚焦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旗域全覆盖的基本原则,根据全旗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建立全旗林长组织体系,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旗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草生态效益稳步提升。
聚焦宣传培训,引导全民参与。为进一步推进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落实全旗林草业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林长制工作培训会、护林员业务培训会9次,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多渠道宣传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出动宣传车辆50余次,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累计10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
聚焦巡查护林,巩固建设成果。坚持“重点在防、立足于救、防范一体化”的防范新模式,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实行三级林长常态化巡林、随机督查,护林员定时不定时巡林,辖区群众线索举报等方式,监管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野外用火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林有人护、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嘎查、村级林长开展日常巡查120余次。镇林长办定期深入各村督导检查村级林长日常管护、巡查记录、森林防火措施和上级交办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聚焦机制建设,保障民生福祉。为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考核问责,将各苏木镇、嘎查村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严肃追责问责。并统筹协调资金,为全镇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支付管护报酬,设置镇林长制办公室,并配备了必要的物资,为林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拓展造林空间,发展庭院经济,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前山森林资源优势,做精新业态,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产业,积极为全旗群众谋福祉,为建设“富裕、宜居、幸福、美丽、活力”中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