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后旗委编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杭锦后旗旗委编办牢固树立“服务质量要保证、登记质量不放松、原则问题不让步”的思想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工作上建机制、强监督,营造良好的登记监督管理氛围,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优化办理流程,严把登记管理质量关。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法人登记知识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工作主观能动性。登记中坚持“初审、审核、核准”三级审查,确保提交信息材料准确无误,进行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资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设立登记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有效确保了登记质量。每月初对上一月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创新监管方式,防止重登记轻管理。在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等日常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高监管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和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等措施,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法人的地位和作用。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申领及应用工作。电子证照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减少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协同联动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旗委编办将全面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运用数字化手段实施“互联网+监管”,实现数据多跑路、单位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