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原县委编办组织各单位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活动,主动对标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要求,着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促进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营造学习氛围,强化法治意识。“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政府赋予各级各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机构存在、履职和追责的基本依据。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务会、专题会等各种形式掌握本单位的权责任务,把“三定”规定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和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树立时常翻开“三定”查一查的意识,真正履职尽责,不越权揽权、不失职渎职,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明确职能职责,突出主责主业。以此次“三定”学习为契机,充分发挥“三定”“导航仪”作用,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用以规范指导日常业务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大局,以“三定”规定为工作标尺,以“两个清单”为度量衡,找准本单位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将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避免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做到职责明确、履职合法、程序透明。
强化担当作为,促进履职尽责。通过重温“三定”原文,可以不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尤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来讲,认真掌握“三定”规定核心内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干事本领。以“三定”规定为准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履职尽责,真正将工作责任扛在肩头、放在心头,不计得失、不讲理由、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全县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对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