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后审计局就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审计建议
近期,杭锦后旗审计局在对某乡镇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个别村存在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会计账目不清、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账镇管监督缺失等问题。就存在的问题,该局提出了审计建议。
杭后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内政办发〔2015〕9号)《杭锦后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杭政办发〔2015〕140号)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内控制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积极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建立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明确乡镇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村级财务管理情况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产安全规范,制定相关的村级会计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各镇选任一批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财会知识、熟悉电脑与手机终端操作、能够保证正常履职时间的村会计人员,提高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