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指标。
落实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7项内容、食品小作坊5项内容要求。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创新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100%建立小作坊档案,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小餐饮、餐饮类食品摊贩等有关内容的达标工作。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部署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创新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制度建设。100%建立小餐饮档案,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做好食品超市、便利店(含母婴店)、流通类食品摊贩、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保健食品经营店、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等相关内容的达标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商品行为。100%建立流通类小摊贩档案,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落实食品抽检目标任务。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长效机制,建立不合格产品跨部门跨地区通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按计划要求推进完成抽检任务,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
抓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达标工作。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等管理责任。
提升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能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依法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工作时间内12315热线接通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100%按时间要求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