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方面取得新成效
去年以来,我市锚定建设“四个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的目标定位,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紧盯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在乡村发展方面,我市安排各级衔接资金4.91亿元,实施项目445个。坚持以乡村发展规划为引领,衔接资金的69.83%用于产业发展,实施了奶业振兴、设施农业、冷链仓储、清洁能源等乡村产业项目154个,累计带动1.4万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预计实现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在乡村建设方面,我市推动落实12项重点任务,实施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农村人居环境八大工程,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体系,建立乡村建设局际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高标准做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
在乡村治理方面,我市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四个方面打造35个乡村治理示范嘎查村,同时持续深入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进行“岗位练兵、争先树优”评比。